永續發展管理架構
麗升能源之最高治理單位為董事會,董事長對外代表公司,為公司之最高負責人。為確保永續發展目標與政策落實,強化董事會管理機能,本公司除設置審計委員會、薪資報酬委員會兩功能委員會外,並於2023年8月7日設立永續長一職,以協助董事會執行其職責。為推動與監督永續治理工作,轄下亦設永續發展工作小組,將執行工作落實到各部門。
補美編圖
永續長
本公司為落實企業環境保護、企業責任及公司治理等目標,於董事會轄下新設立永續長一職,以循序推進公司永續經營之目標。永續長主要職務為:公司治理、法規遵循、資訊安全、創新發展(技術、制度創新)、風險控制(內控、內稽)、危機管理、組織精進(外擴、內整)、人力資源(招募、育留)、接班計劃等,代表董事會監督並貫徹及企業永續發展目標與使命,並於每年定期董事會會議,向董事會報告永續發展策略推展和落實,每年至少報告一次。
永續發展工作專案小組
麗升能源為落實各項永續政策於本公司各部門,係成立「治理/經濟」、「社會」、「環境」三大小組,由永續長帶領永續發展工作專案小組成員(跨各部門組成),負責永續發展政策之執行。相關說明如下:
治理經濟組:
規劃永續創新事業部、財會部、稽核為專責工作小組,協助組織執行董事會職能強化、利害關係人溝通、落實企業誠信經營、遵守公司治理相關法令及稅務準則、強化資訊揭露制度,推動永續治理與經濟工作。
社會組:
規劃行政管理部門、採購部為專責單位,稽核協助共同維護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機制,推動企業人才吸引與留任計畫,執行供應商社會評估,確保消費者與客戶權益。
環境組:
規劃業務部、工程管理部為專責單位,稽核協助共同面對氣候變遷及風險管理課題,執行企業節能、節水目標,有效處置並減少廢棄物,提供高效率清潔產品之應有責任。

Get in Touch
This is a Paragraph. Click on "Edit Text" or double click on the text box to start editing the content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