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每年至少一次評估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與適任性,參照「審計品質指標(AQIs)」之「專業性」、「審計品質控管」、「獨立性」、「外部監督」與「創新能力」五大構面評估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與適任性,並要求簽證庫會計師及其事務所提供「聲明書」。
經確認會計師除與本公司簽證與財稅案件之費用外,無其他之財務利益及業務關係,其個人與家 庭成員皆符合獨立性要求;且經適任性審查評估通過。114年評估結果業經114年1月22日審計委員會討論通過後,並提報114年1月2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。
本公司114年簽證會計師獨立性評估結果如下表。